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朱松岭接受谭主采访时指出,2005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作为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国家的基础性法律,内容比较原则。《意见》就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作出具体规定,为司法办案提供明确指引。
不仅如此,岛内还特别关注《意见》规定依法终身追责、依法缺席审判。台湾时事评论员邱毅认为,有些人以前自恃“龟缩在台湾、不去大陆,你能奈我何”,现在明确规定缺席审判,大陆可依据与其他国家签署的相关条约,依法引渡、终身追责,这些“台独”顽固分子“该在家里瑟瑟发抖了”。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台湾青年学者林承铎认为,《意见》也没“一棍子打死”,给那些一时受蒙蔽、妄想“台独”,后来愿意改过自新的人留了回头是岸的机会。正是这样当严则严、该宽则宽,恰恰说明这柄法律利剑指向的是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让广大台湾民众认清“台独”危害、明确“台独”代价,自觉与“台独”分裂行径划清界限,形成“不敢独、不能独”的共识。
“台独”是导致台湾兵凶战危、民众利益受损的最大祸源,《意见》的出台丰富了反“台独”法律工具箱,让反“独”促统又向前推进一步。谭主最后想说,如果“台独”顽固分子还不悬崖勒马,等待他们的必定是利剑出鞘,依法严惩!
台湾《经济日报》引述学者观点指出,《意见》专门把“顽固宣扬‘台独’分裂主张”等行为认定为煽动分裂国家罪,像刘宝杰、于北辰等5位被大陆点过名的“毒嘴”,虽暂时未被列入“台独”顽固分子清单,但也一定会受到震慑、有所收敛。
有岛内学者指出,针对首要分子予以严惩,最高可以判处死刑,“这很重要”。因为在“台独”分裂活动中,为首的“台独”顽固分子起到带头挑衅、煽动民众、绑架民意的恶劣作用,影响极坏,危害极大。
8868官网登录赖清德抛出“台独自白”、大搞“台独暴冲”刚满一个月,大陆即亮出司法惩“独”的利剑。6月21日,国务院台办会同相关部门举办专题发布会,“两高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社科院台湾问题专家告诉谭主,严惩“倚外谋独”高度吻合当前台海形势,“台独”对外勾连是威胁台海和平的最大乱源,必须从重处理。岛内学者强调,长期对美勾连的“台独”顽固分子萧美琴尤其要好好掂量掂量。
在谭主看来,《意见》针对近年来的现实情况和“台独”变种,让一切“台独”分裂行径无处遁形。此前民进党当局还试图通过变着花样搞“渐进台独”以逃避法律制裁,妄想能够在谋“独”“毁台害台”后逃之夭夭,《意见》彻底击碎了这些心存侥幸者的幻想。
谭主注意到,《意见》聚焦的是惩治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分裂活动,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同时,坚持罪责刑相适应、罚当其罪。
在关注报道的同时,有岛内媒体为“台独”顽固分子对号入座,中时新闻网点名指出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顾立雄等十人曾被大陆列入“台独”顽固分子清单。
岛内青年学者张钧凯关注“在教育、文化、历史、新闻传媒等领域搞‘渐进台独’”被认定为分裂国家罪,他表示,这意味着一切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行,包括推行“台独”课纲、“文化去中”、宣传错误史观等都可能受到制裁,有利于进一步压缩“台独”的话语范围。
《意见》一出台即引发岛内强烈关注。TVBS、东森等多家岛内电视媒体第一时间插播新闻,“陆惩治‘台独’新法”迅速登上中时新闻网热搜,多篇报道聚焦“分裂国家最重可判死刑”。
社科院台湾问题专家分析称,《意见》把“发起、建立‘台独’分裂组织”“法理台独”“倚外谋独”“以武谋独”“文化台独”等行为明确认定为分裂国家罪,非常详细,就是针对“台独”顽固分子可能谋“独”的领域提前预制。这显示大陆对各种形式“台独”分裂活动、海内外“台独”分裂势力无死角全面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