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官网日前,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对杭州宝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力公司)起诉原旗下艺人“30年前,50年后”(即歌曲《精卫》的作者普某)违反《艺人经纪合同》,将包括歌曲《精卫》在内的原创专辑《丧失年轻,勿失年华》著作财产权卖与网易云公司一案宣判。
宝力公司负责人胡先生向澎湃新闻表示,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于10月8日寄出上诉状。澎湃新闻联系到普某的代理律师,对方表示暂时不便回复。
判决书载明,涉案《艺人经纪合同》以无异于其他条款的字号与字体(也未有其他特别标注)将合同期间内参与创作、表演而形成的作品著作财产权约定归于宝力公司所有,显然属于排除一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条款,该格式条款应属无效,不产生对签约双方的约束力。
余杭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宝力公司败诉,确认解除宝力公司与普某签订的《艺人经纪合同》,并确认涉案专辑《丧失年轻,勿失年华》中《精卫》《永动交车》《推拿》《既白梨》等作品的著作财产权归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判决书载明,法院认为,根据诚信原则,签约双方均应全面、诚信履行合同义务。涉案《艺人经纪合同》明确约定双方合作具有排他性、独家性,普某作为乙方未经宝力公司书面许可,不得与除宝力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就合作事项展开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自行安排参加或与第三方订立与合作事项相关的任何法律文件。但普某在涉案《艺人经纪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宝力公司许可,与网易云公司前后分别签署涉案作品转让合同、授权许可合同,还参加网易云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接受网易云公司提供的其他推广宣传等。上述行为构成违约,且该些违约事项发生后,普某亦未及时、全面、诚信地与宝力公司沟通协商或提出解除合同,反而一方面继续保持与网易云公司的资源对接,同时又跟宝力公司索求支持资源。普某的这些行为同样有失诚信,构成违约。庭审中,普某表示自愿退还宝力公司18780元,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
判决认为,普某的签约目的在于实现个人在音乐方面有规划、有支持的发展,但鉴于宝力公司的实际履约状况,其合同目的难以实现。余杭法院认为,在案证据显示,在涉案专辑的创作形成过程中,宝力公司仅为普某提供短暂的住宿、金额总计18780元的资金支持以及麦克风支架、少量的服装等,不能证明宝力公司主动为普某的发展安排业务培训、进行策划并包装推广等,反而能够说明二者处于联系弱、作者个体自力寻求发展方向和宝力公司被动沟通的情形,难言宝力公司已经依约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宝力公司负责人胡先生介绍,公司在2020年7月24日与普某(记者注:此时歌曲《精卫》尚未诞生)签署了《艺人经纪合同》,合作期限为5年,合同约定,双方合作类型为排他性、独家性。之后,原创歌曲《精卫》在网络平台走红,2022年9月,普某与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音乐作品/制品著作权转让合同》,将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予以转让。对此,胡先生认为普某的做法违背契约精神,其在《艺人经纪合同》履约期间发行的专辑、歌曲均系职务作品,著作财产权应归宝力公司所有。
法院判决认定:解除原告(反诉被告)杭州宝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普某于 2020年7月24日签订的《艺人经纪合同》;确认涉案专辑《丧失年轻,勿失年华》中《精卫》《永动交车》《推拿》《既白梨》作品的著作财产权归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前述专辑中《说你妹,美》《义贼》《谁教你的教?》《如意,如意》《五三》作品的著作财产权归普某所有;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杭州宝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本诉诉讼请求。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艺人经纪合同》无效。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在案证据,宝力公司提供给案外人魏某某、李某的《艺人经纪合同》文本内容与涉案《艺人经纪合同》具有同一性,故可认定《艺人经纪合同》实为宝力公司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条款文本。再结合宝力公司对接人员微信聊天记录所记载的“看不看一样的, 因为我们合同肯定是不会改的”,以及普某于2020年7月某日凌晨抵达杭州,并于当日与宝力公司签订《艺人经纪合同》,而宝力公司亦无证据证明其已就合同条款内容与普某充分协商。据此,可认定《艺人经纪合同》中关于著作财产权归属的约定条款属于格式条款。
对此,胡先生向澎湃新闻称,合同期间,宝力公司在普某还是素人期间就为其在杭州专门搭建了一个录音棚。艺人回到云南老家后,公司也向其提供所需设备、出资购买伴奏。胡先生称,公司在普某有了一些知名度后,也为他对接了演出资源,但他自己拒绝了。
普某还指出,双方之间签订的《艺人经纪合同》属于宝力公司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且是在订立合同时未经协商的格式条款合同,希望法院判定合同无效。
另一方面,余杭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普某也未完全履约。在涉案《艺人经纪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宝力公司许可,普某与网易云公司的合作构成违约。且该些违约事项发生后,普某也没有及时地与宝力公司沟通协商或提出解除合同。
判决书载明,普某辩称,其创作、发表的专辑《丧失年轻,勿失年华》中的9首音乐作品不属于职务作品。首先,双方签订的《艺人经纪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普某不是宝力公司的工作人员。其次,普某创作的专辑《丧失年轻,勿失年华》中的歌曲为其自发、原创的音乐作品,不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创作,因此,其前述专辑中的音乐作品不是职务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