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营销新业态治理既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放任自流。互联网广告已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在引导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要加快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断提升相关执法司法工作质效,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另一方面,无论平台、商家、还是互联网营销从业者都应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诚信经营,充分认识到保障消费者权益是立身之本,只有靠过硬的产品和服务赢得消费者的青睐和信任,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真正实现自身长远健康发展。
创新也要守住法律法规底线。囿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物理距离的障碍,消费者通过网络了解相关商家时,有时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探店等测评推荐的代入感,恰好满足了消费者对于信息的现实需求,便于消费者更真实、全面了解相关产品和服务,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欢迎。即使从最初的兴趣分享,发展到如今的互联网营销,其帮助消费者作出更好消费选择的初衷,也不应该在盲目逐利中被销蚀。对于不断涌现的互联网营销创新来说,必须守住法律法规的“红线”“底线”,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实现营销者、商家和消费者的多赢。
betvlctor伟德网页版登录当“探店”成为一种新型网络营销方式,消费者权益保护就应得到充分关注。一些消费者观看探店视频时,有时会发现,视频下方出现了一键跳转到该店的套餐折扣等界面,但此类视频却没有显著标明“广告”字样;一些探店视频则存在内容以假乱真、商品和服务假冒伪劣等风险;还有一些探店的“网红”成了商家的“隐形”代言人,通过所谓的“好评”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种种“探店”中存在的问题和乱象表明,如果一些“探店”已经不再只是单纯的兴趣分享行为,而成为一种商业营销的手段,那么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等问题就更需要认真加以对待。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针对短视频平台上“探店达人”等收费探店视频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检察公益诉讼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对相关企业加强监管,规范收费探店视频广告发布行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维护网络食品消费安全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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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丹江口z
脑梗的我崩溃地跟护士说:您扎左手吧,一会儿我还有个线上会议☣☤
2024-12-10 14:02:37 推荐
187****4673 回复 184****8795:我从后视镜看到,网约车司机困得睡着了……☥来自老河口
187****4956 回复 184****9305:不自由的臀,再大再翘也无法实现我的二郎腿自由☦来自枣阳
157****6104: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来自宜城
69钟祥970
在冰岛和挪威,我的食谱又双叒叕被刷新了!☩☪
2024-12-09 03:58:14 推荐
永久VIP:看到苹果里长蘑菇,我赶紧问,能寄给我做研究吗?☫来自京山
158****8857:三个字,让打工人嘴角流泪☬来自汉川
158****8370 回复 666☭:「洞见」为什么以前的孩子天天挨打,却不容易出现心理问题?答案太扎心☮来自应城
36安陆ic
「央视新闻」早啊!新闻来了〔2023.09.01〕☯☰
2024-12-10 10:57:45 不推荐
广水sw:「十点读书」老了才明白,儿女孝不孝顺,看的不是你有没有钱,而是这一点☱
186****3834 回复 159****9456:中央巡视后落马的干部,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