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日,为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信贷管理能力和金融服务质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于7月1日起施行。同时发布的还有《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自7月1日起实施。新规要求享受优惠政策的节能、新能源车船需满足下列条件:插电式 (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43公里。纯电动客车 (不含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续驶里程不低于200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 (含增程式)客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50公里;纯电动货车续驶里程不低于80公里等。
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同时,条例还强化了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义务,明确规定了经营者按照约定退回押金和预付款等条款,弥补了现阶段下预付式消费的规则空白。
比如,本次修改大幅提高了财务造假法律责任追究力度。对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以前罚款上限是10万元,现在是违法所得的10倍。对于授意、指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以前罚款上限是5万元,现在是500万元。
会计法是规范会计工作的基础性法律,新修订的会计法自7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会计法,保持现行基本制度不变,着力解决会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完善会计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为遏制财务造假等会计违法行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前述新规出台实施将为保障充气式游乐设施安全运行、保护儿童人身安全发挥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比如,针对充气式游乐设施易倾覆的问题,新标准提出,充气式游乐设施应有内部空气压强监测装置,一旦出现意外漏气故障,能够及时报警。
与此同时,反垄断司法解释,新修订的公司法、会计法也陆续实施,反垄断民事纠纷裁判规则将进一步明确,财务造假法律责任追究力度将大幅提高。
易游网官网7月起,一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障、交通管理新措施、精神药品目录调整等关系民生的新规正式施行。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规范治理大数据“杀熟”等问题,公安部交管新措施将在60个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等。
公司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新修订后的《公司法》于7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新《公司法》完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明确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完善公司资本制度,加强股东权利保护。明确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引入授权资本制,允许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发行股份,同时要求发起人全额缴纳股款。强化管理责任,优化公司治理。总结吸收公司法司法实践经验,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作为中枢性镇咳药物,右美沙芬近来备受关注。今年5月,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4年第54号)》。其中明确,今年7月1日起,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本次公布的有关商品编号仅包含管制商品中的部分商品,供通关申报参考。如实际进出口商品超出相关商品编号范围,应当如实申报。
公安部制定出台的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于7月1日起实施。其中包括,北京、天津等60个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群众在办理补换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可自主选择快递上门服务方式;跨省异地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等业务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 “一证通办”。
办法规定,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确需办理期限超过十年贷款的,应由贷款人总行负责审批,或根据实际情况审慎授权相应层级负责审批。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对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最长不超过五年。个人消费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个人经营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对于贷款用途对应的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最长不超过十年。
规定共8章,包括总则、开办和建设、信息安全、网络和数据安全、电子邮件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监督管理以及附则。规定要求,一个党政机关最多开设一个门户网站。互联网政务应用的名称优先使用实体机构名称、规范简称,使用其他名称的,原则上采取区域名加职责名的命名方式,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实体机构名称。
新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充气式游乐设施安全规范》7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在原来推荐性标准基础上全面提升了充气式游乐设施的安全要求。一是针对易倾覆的问题,加强了对固定和压载系统的要求。二是针对漏气、过压的问题,提出了新的技术预警措施。三是针对使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使用管理要求。
司法解释共六部分内容。第一部分集中规定程序事项,包括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的界定、起诉方式、案件管辖、合并审理、证据认定、公益诉讼、中止诉讼等。第二部分规定相关市场界定。相关市场界定是反垄断执法司法的一个基础性、前提性工作步骤,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该部分主要规定界定相关市场的原则要求、证明责任、分析方法、考量因素等事项。第三部分规定垄断协议,主要规定横向垄断协议中的协同行为、行为主体、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算法协议、跨平台最惠待遇,以及纵向垄断协议的举证责任、反竞争效果认定及其例外,组织帮助行为、垄断协议豁免等事项。第四部分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主要包括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各种类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分析认定等事项。第五部分规定民事责任,主要包括有关民事责任形式、损失认定、行为效力、诉讼时效等事项。第六部分是附则,主要规定新旧《反垄断法》衔接适用及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
《反垄断法》修改两周年之际,最高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反垄断民事纠纷裁判规则,解释自7月1日起施行。
《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自7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建设运行互联网政务应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内容篡改、攻击致瘫、数据窃取等风险,保障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