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并不是空洞的,它通过“以民为本”得到实现,从广义上说,这里的“以民为本”就是以人民的意愿决定一切。从《尚书》开始,中国传统思想就提出“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这也是以民众的利益、民众的观点和意见作为决定性的方面。
杨国荣:“人权”作为一个现代概念,在中国传统思想中似乎没有相应的表述,但不能说中国思想传统中缺乏人权观念。需要将“名称”或“语词”与思想观念区分开来:尽管中国古代没有“人权”之名,但其中确有与人权相关的丰富观念。
中新社记者:相较于中国传统的人权观念,现代西方人权思想有何不同?您为什么说人权的形式和实质之分,是考察人权时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
民本思想蕴含着民主内容,中国传统民本思想并非仅仅把民视为一般意义上被动的治理对象,而是把民众的意见作为判断政治体制正当性的一个标准。在这方面,民无疑是一种重要力量,表现为带有主动色彩的主体。从这一意义上说,民本之中包含民主思想,后者体现于根据民意判断政治的正当与否。
孟子同样表现了以上政治意向,在他看来,合乎民意的具体内容,体现于满足民之所欲:“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所欲与之聚之”,亦即表现为合乎民众的需要。在这里,“得民心”最后落实于实现民众的具体意愿、满足其实际的需要。这不仅仅是要一切向着民众,以民作为取舍标准,而且意味着民众决定权力运用的方式,权力运作、更替的正当性等,这也是传统民本——民主思想中很重要的方面。总而言之,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中蕴含着民主内容,二者从不同方面体现了人权的内涵。(完)
加拿大28开奖接口18日至20日,“中华典籍中的人权理念”国际学术研讨会将在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举行,中外专家依托古代经典文献阐发中国人权发展理念。中国传统哲学蕴含何种人权思想?相较于中国传统的人权观念,现代西方的“人权”思想有何不同?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杨国荣近日就此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
杨国荣,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现任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所长,中华孔子学会理事会副会长,中国哲学史学会会长。他在儒学、宋明理学、中国近现代哲学、伦理学、中西比较哲学等领域有重要研究成果,出版学术著作数部,其中多部著作先后在海外出版,有关论著被译为英文、韩文、法文等在国外出版、发表。
与人权相关的另一方面,涉及对人性的理解。仁道原则以肯定每一个人都有内在价值为内涵,其中同时蕴含人性。尽管对人性内涵的具体理解往往存在差异,但承认在人性的层面人与人之间并无不同,则是中国哲学尤其是儒家的主流趋向,这同时也内在地蕴含权利的平等观念,它与肯定人的内在价值具有普遍性这一看法前后一致。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民本和民主很难截然相分。中国传统思想中,“民”不仅是一个象征性符号,政治治理的关键在于注重民众意见,后者属于广义的参与活动。孟子提出“以民为本”“民为贵”“君为轻”等,其中同时包含民主的思想。以尧禅让君位给舜而言,孟子的学生曾问,舜从尧那里获得帝位,是不是天意?孟子的回答是,这并不取决于天意,而是看民是否“受之”“从之”,只有当“民受之”和“民从之”的时候,以上过程才有正当性。“民受之”和“民从之”内含的是民意,同时也体现了民主的观念,从而构成了人们观察、判断政治权力转移是不是正当的一个重要方面。
人权的实质内涵怎样来实现,是今天需要关注的问题。在实质层面,人权体现为以人为本,也就是真正把对人的关切放在首位。如果离开了这一基本点,一切人权的言说便是空话,没有实际意义。
中国传统哲学虽较少直接以人权形式彰显权利意识,但是却有“仁道”的观念。孔子的核心概念是仁,其内涵不仅确认了人的基本权利,而且肯定了人之为人的普遍价值。在这一方面,仁道的观念与权利意识正好相对。权利意识仅仅关注于个体权利和个体利益,而仁道则既关注人拥有的权利,也以所有人具有的普遍价值为注重之点。仁道的贯彻,有助于避免个体之间的相互排斥、冲突。
杨国荣:现代西方的主流政治自认为站在道德和价值的制高点,其前提是把人权的形式之维提到很高的位置。可以说,形式之维是实现相关目标的途径和方式,这一方面是重要的,但是不能把形式作为目的本身。
当我们说中国传统思想时,这里的“传统”既是指古代传统也是近代和现代传统。从近代和现代传统来说,需要对群众路线高度重视。群众路线是现代政治实践的重要形式之一,它要求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通过这样的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疾苦,最后付诸实践,切切实实地为人民谋利益。
在这方面,中国传统文化也做了很多探索。在传统意义上贤能政治的视域中,判断一个人是否“贤”与“能”,并不取决于言说什么、鼓噪什么、吹捧什么、提出什么主张,而是在实际政治实践中做出了什么,表现出什么才干。汉代政治哲学家仲长统便指出:“干事必使良能之人。”“不试之事,何以知其能之高下?”这里着重指出需要“试之事”,也就是以政治实践中处事过程,考察一个人的能力高下,这种判定有实际的基础,不同于抽象的形式观照。
民主的原义之一是人民作主,其中包含让民众参与社会治理或政治运作过程的要求。然而,从实际形态看,人人参与社会治理显然缺乏实际的可行性。从政治实践的运行过程看,相对于“民主”,“民本”则可以包含更广的内涵,并具有现代形态。与传统的理解有所不同,现代意义上的“民本”,往往被赋予人民至上的历史内容。从理论上说,这种政治实施方式既包含应然性,也呈现可行性。探寻真正体现人民至上的方式,关系到社会治理能否体现人权的问题,其合理的趋向则是民主与民本的结合。将民本思想与民主观念结合起来,使人民至上的观念真正得到体现,无疑是在现代社会政治领域实现实质层面的人权的可能之道。
中新社记者:民本思想是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核心,我们应该如何分辨“民本”与“民主”,这一区分为什么对于理解“人权”概念十分重要?
杨国荣:在政治领域,民主与民本两者常常被视为泾渭分明的两种形态:“民主”似乎被视为现代意义上的政治理念,“民本”则往往被看作是前现代的“过时”主张。事实上,无论是“民主”抑或“民本”都需要作具体梳理。
从更广的角度来说,人权不仅与个体相关,而且涉及更广的领域。在这一问题上,中国传统思想同样提供了十分丰富的思想资源。《尚书》提出“协和万邦”的要求,主张以和平相处、和谐交往为协调天下不同政治实体之间关系的原则。《礼记》中提出“以天下为一家”“天下为公”等思想,并以此为天下“大同”的具体内容。宋明时期,张载更进一步提出了“为万世开太平”的观念,其中包含类似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所说的“永久和平”的理想。从协和万邦、天下大同,到为万世开太平,这些观念的总体目标便是以整个天下为关注点,由此构建和谐的人类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