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是继续发布其他女孩的造谣内容,也可能会再发我们的。他用我们赚了流量,伤害了我们,对他却没有什么影响。我们想要个公道,不仅要让他付出代价,还要让大家知道,不是躲在键盘后面就可以乱发东西去伤害别人。”想到这里,许诗婷决定起诉。
针对网络博主卢某盗图造谣“十万彩礼选女友”一案,今年9月,广州互联网法院认定侵权人侵害了当事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判决侵权人赔偿1.2万元(含律师费5000元)和进行书面道歉,同时判决侵权人承担案件受理费500元。
许诗婷找过去,看到盗图者将六人的照片配文“彩礼都是10万,你会选哪一个做女朋友”,发布了一条视频,还将照片用作粉丝群头像。盗图者是一个名为“商业大佬”的短视频博主,拥有33.1万粉丝。许诗婷点进他的主页,发现还有很多女孩的照片被配上了类似的文案,成了以彩礼定价的结婚对象。
这条视频很快有了1.1万点赞、2.6万评论和1500次转发。评论区不堪入目,“六十万全部打包”“必须选眼镜”,盗图者回复称,“她们都是认真找男朋友”“她是做老师的”。被盗用的照片不断地在其他平台蔓延,评论区同样不堪入目,女孩们被随意地评判、挑选。
今年3月,案件在广州互联网法院立案,6月开庭。9月,法院认定被告卢某侵害了原告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判决被告赔偿1.2万元(含律师费5000元)和进行书面道歉,同时判决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500元。
王梦婷提到了取证过程中的一个难点,即网络信息传播迅捷,侵权人在一个平台发布的侵权内容,经过发酵之后,全网都会对此展开讨论,影响非常广泛,因此需要对侵权内容的传播广度、对当事人的负面影响进行全面取证,工作量非常大。幸运的是,女孩们遇到了许多热心的网友,他们提供了在各个平台搜集到的造谣信息二次传播的证据,这让取证的难度大大降低了。
许诗婷终于忍不住报警了,警察告诉她,盗图者侵犯了她们的肖像权,建议她们去法院起诉。她们私信警告盗图者已报警处理,他这才删除了视频。这时,盗图者对她们说:“作品已删除,请不要打扰我。”许诗婷被激怒了。
许诗婷和室友们私信了盗图者,进入了他的粉丝群,说了几句话后就被拉黑、踢出。她们又向平台投诉,但平台反馈称,“无法判定被投诉内容涉嫌侵权或你是合格的权利人”。许诗婷判断,由于照片在另一个平台首发,因此无法在该平台识别为盗图行为。她们又上传了原贴的链接和自己的身份信息,举报通过了,平台通知盗图者处理,但他仍然无动于衷。
一开始,许诗婷在视频评论区留言,让盗图者不要再发布造谣信息,当时她以为这种搬运号被提醒后就会删掉。几天之后,她发现盗图者变本加厉,不仅没有删除,还由于收割了高流量,连续发布了4条用她们的照片做成的视频。
许诗婷和室友们还有过争吵,有人指责她不应该把照片发到网上,说以后都不想和她出去玩了,就算出去玩也不要跟她一起拍照。她们甚至开始自我怀疑。“一开始我们也是一团糟,但冷静下来想想,我们并没有做错什么,只是一开始因为很混乱,就会争吵和自责。”
2023年9月,许诗婷和她的五个室友终于实现了2018年就约定好的毕业旅行。在广西柳州龙潭公园,六个女孩穿着精心搭配的衣裙,用镜头定格了这个美好瞬间。旅行结束后,喜欢用社交媒体记录生活的许诗婷将这张来之不易的合照发在了她的社交媒体账号上。
六个女孩中有四个参与了起诉。其中一个室友了解到,就算官司打赢了也很难拿到赔偿;还有一个室友正处于失业中,难以承担律师费。此外,诉讼过程中需要三次集体签字,每次都要配合所有人的时间聚在一次,也是一笔花销。不仅如此,起诉的过程也在消磨她们的耐心。造谣者一直没有回应诉讼,法院无法联系到他,就要公告送达,大大增加了诉讼时间,因为等太久,有人不想再继续了。
北京博万数策科技有限公司中新网北京11月7日电(张钰惠)当被一个拥有30多万粉丝的网络博主盗图造谣,变成用十万彩礼可以随意挑选的结婚对象时,你会怎么做?有这样一群女孩,决定找出藏在网络背后的始作俑者,与那个看不见的造谣者在法庭上对峙,只为证明“造谣不是删掉就行”。
造谣者的账号被封后,许诗婷和室友们继续坚持起诉。王梦婷告诉中新网,案件的难点在于确定侵权人以及获取其身份信息,“需要先起诉平台,获取侵权账号的信息,再起诉侵权人,总共提起两次诉讼”。
这篇帖子下方出现了一些奇怪的评论:“6个人我看上5个人,该怎么办”“戴眼镜的妹妹有没有男朋友?求介绍”“左三的联系方式交出来”……对于这些评论,许诗婷虽感到不舒服,但选择忽略。直到一个月后,一位网友私信告知她,有人盗用了她们的照片发在了另一个平台上。
她们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侵权账户所在的平台,要求平台依法披露对方身份信息和侵权帖子的详细信息。2023年12月,她们收到了平台的告知函。告知函显示,造谣视频播放量高达700万,点赞、评论、收藏、转发量均超过百万。
“对方被封了就行了,如果不是想搏出名,没必要再去搞对方了”“为了红真是不择手段”……起诉过程中,这些来自网友的恶意并没有动摇许诗婷的决心。面对造谣者的不作为,她将申请强制执行,为了自己和其他女孩们。(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许诗婷为化名)(完)
王梦婷介绍,本案侵权人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我国民法对于名誉权、肖像权侵权都规定了明确的构成要件。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其中一点,就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本案中,侵权人仅仅通过许诗婷分享的一张旅游照片虚构六位女性的虚假信息,引导网友对许诗婷等人与“十万彩礼”等价评价,致使其遭受了大量负面评论,社会评价显著降低,负面影响系侵权人的行为直接导致的,完全符合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
“我在网上查资料,发现很多网友发生这种事情,起诉的时间精力成本太大,很多人就放弃了。”那时,她对起诉具体需要的时间、精力和金钱一无所知,但这个念头在她心里扎根。
还有身边的人刷到之后问她们:“你要10万彩礼,这么多?我朋友想结婚”“你是不是在网上征婚,就这么着急把自己嫁出去吗”……对此,她们只能一遍遍解释——那不是我发的。
代理这起案件的是广东智洋凯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梦婷。在王梦婷的建议下,许诗婷和室友们开始搜集证据,包括侵权账号已删除的视频截图、账号录屏、造谣影响、证明首发图片的账号是本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