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其中第二十九条新增的第三款明确: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而针对“第二十九条第三款”,《条例》在增加的第四十四条中,还规定了对应的罚则: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还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6月20日从闵行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和区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根据《消防法》有关条款,因徐某过失引发火灾,已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
6月,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禁止在居住建筑的室内区域,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
火灾发生在6月15日清晨6时40分左右,当时,徐某家中冒出大量烟雾。有居民发现火情后,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接报后,公安、消防、医疗部门相继到场处置,现场明火很快被扑灭。火灾造成徐某丈夫被烧伤,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
天博app电脑版6月15日,上海市闵行区业祥路111弄上海晶城晶采坊小区一户居民家发生火灾。经调查,火灾是由该户居民徐某把电动车电池带回家充电引发的。
在相关部门调查过程中,徐某承认,事发前一天晚上自己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拿到楼上充电,直到早上发生爆炸后拔掉电源,充电器是直接插在阳台洗衣机用的插座上。该电动自行车购买于2020年12月20日,登记在徐某名下,买后无维修和改动情况。
闵行区梅陇镇晶城第一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孙伟红表示,目前小区采取了技防措施,防止电瓶车进入居民楼,但有人私自将电瓶带入居民楼中,的确难以发现。接下来将举一反三,加大宣传和巡查,进一步杜绝电动自行车以及其蓄电池的安全隐患。
“5点多快6点的时候爆炸了,爆炸声整幢楼都听到了,像炸弹一样‘砰’的响声。那个火像烟火一样,整个楼烟味道不得了。”说到大火造成这户居民家的男主人被严重烧伤,26号楼楼组长杨阿姨显得很激动,“我两个腿都发软了,眼泪都要掉下来。男人那个皮就像番茄被水烫过了一样,皮都掉下来了,我都要哭了。他老婆在里面,把他老婆拉出来时候,满脸黑的……”
网友评论更多
99韶关u
这届年轻人不爱月饼了🍿🎀
2024-10-24 07:15:07 推荐
187****8634 回复 184****5827:丽江机场回应工作人员被曝辱骂旅客🎁来自河源
187****3863 回复 184****5772:顾客点龙虾不新鲜遭商家摇人威胁🎂来自梅州
157****8743: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来自潮州
92汕头392
唐菖蒲花开瞬间如蝶舞翩迁🎆🎇
2024-10-23 16:22:31 推荐
永久VIP:熊猫宝宝生日季🎈来自揭阳
158****2533:中国人喝茶是有些胜负欲的🎉来自汕尾
158****5987 回复 666🎊:衢州一小学开镰割稻子啦🎋来自惠州
92东莞gt
三明一城管当街殴打老人🎌🎍
2024-10-25 09:41:03 不推荐
珠海hh:杭州儿童福利院招爱心爸妈月薪7000🎎
186****3224 回复 159****4690:拿伞打向行凶嫌犯的女生同样值得嘉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