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鹏说:“从独生子女扩大到非独生子女,更能够符合现在照料老人的现实。因为还要涉及不同的雇主、企业,需要鼓励倡导性的(举措)。比如将来哪些企业的员工提出这样的需求,(企业)在可行的情况下给予了支持,对政府来说,不光是颁布政策,还应对这样的情况进行统计、收集,应该给予相应的肯定(措施)。”
这位负责同志说:“一方面是现实的需求,也是顺应人口结构的变化。全省除了扬州还有南通,也是希望可以把‘独生子女’放开到‘子女’,希望可以在全省进行一些新的尝试。”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健康学院院长杜鹏表示,江苏扬州、南通等地探索放开护理假仅限“独生子女”的规定,为其他地方的弹性调整起了个好头。各地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为了确保政策落地,应采取更多举措调动用工企业的积极性。
目前,带薪护理假政策由地方自行立法,各地正在执行的护理假政策标准不一。部分省份已经将“非独生子女”纳入享有护理假的对象范围。有的地方独生子女每年最多可享受20天带薪护理假,而非独生子女每年最多可享受10天带薪护理假。此外,不少网友还关心,“独生子女护理假是否适用于岳父母或公婆”。有关部门的回复是,照顾公婆、岳父母,不能享受护理假。
这位负责同志表示:“不同的企业,它的落实情况是不完全一致的,相对而言中小微企业或者民企落地的难度会大一些。一些国企、大中型企业还是能够做得到的,现在有些企业鼓励员工弹性休假,这应该算是一个趋势。”
来自广西的全国人大代表罗天也曾建议,将子女陪护假享受对象范围由独生子女群体扩大到非独生子女群体,使享受陪护假成为普惠福利。罗天在调研中感受到,很多有老人的非独生子女面临这方面的困扰。
今年9月2日,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外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南通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意见建议的公告。公告提出,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不少于5天的带薪护理假。支持用人单位为非独生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员提供同等待遇。
在此之前,江苏省内执行的政策明确要求,只有“独生子女”才可享受护理假。去年年初,江苏南通市人大代表保鑫提交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出台育儿假、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等实施条例(细则)的建议》。此前,他在调研时发现,“护理假”在执行层面还面临不确定性。
罗天表示:“我看到很多这样的案例,老人生病的时候最需要关怀和帮助,希望能够成为一个普惠的福利覆盖到全国,因为非独生子女也承担了沉重的家庭责任。”
中欧平台app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根据最新发布的《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24)》显示,江苏13市已全部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其中南通、泰州、盐城、扬州四市已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
保鑫建议,尽快出台具体的实施条例或细则,明确具体护理假的执行办法,让适用人群能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甚至是扩大适用人群的范围,比如取消“独生子女”限制。
保鑫还认为,正在执行的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未明确“独生子女”的认定文件,到底是凭“独生子女证”,还是社区、街道证明。根据现行政策,部分独生子女家庭若未领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证遗失,则无法享受护理假。
针对保鑫的建议,南通市卫健委在答复中表示,如遗失或未办理“独生子女证”,可由所在单位、常住地(户籍地)社区出具“独生子女证明”。
今年10月,扬州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以老年人优待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鼓励用人单位为老年人子女或者其他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员提供时间、工作安排等方面的便利和支持”“子女每年享受累计不少于5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升或者晋级”。
保鑫表示:“规模以上企业基本上在法律法规的执行上面是不折不扣的,但是一些小微企业,都是私人老板,也考虑到自己的成本支出,在这上面还有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保鑫说:“因为规定是独生子女才能享受护理假,但是你要证明自己是独生子女,肯定要有独生子女证,问题是好多人的独生子女证可能没有申领,或者申领之后弄丢了。因为你没有相关证明,就不可以办理请假手续,相关的权利就丧失了。”
目前,根据《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规定,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不少于5天的带薪护理假。 最近,江苏扬州、南通等地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拟取消或放宽对“独生子女”等限制条件,制定更为宽松的政策。弹性调整机制如何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