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也要守住法律法规底线。囿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物理距离的障碍,消费者通过网络了解相关商家时,有时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探店等测评推荐的代入感,恰好满足了消费者对于信息的现实需求,便于消费者更真实、全面了解相关产品和服务,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欢迎。即使从最初的兴趣分享,发展到如今的互联网营销,其帮助消费者作出更好消费选择的初衷,也不应该在盲目逐利中被销蚀。对于不断涌现的互联网营销创新来说,必须守住法律法规的“红线”“底线”,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实现营销者、商家和消费者的多赢。
互联网营销新业态治理既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放任自流。互联网广告已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在引导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要加快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断提升相关执法司法工作质效,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另一方面,无论平台、商家、还是互联网营销从业者都应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诚信经营,充分认识到保障消费者权益是立身之本,只有靠过硬的产品和服务赢得消费者的青睐和信任,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真正实现自身长远健康发展。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针对短视频平台上“探店达人”等收费探店视频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检察公益诉讼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对相关企业加强监管,规范收费探店视频广告发布行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维护网络食品消费安全的案件。
快直播体育在线看当“探店”成为一种新型网络营销方式,消费者权益保护就应得到充分关注。一些消费者观看探店视频时,有时会发现,视频下方出现了一键跳转到该店的套餐折扣等界面,但此类视频却没有显著标明“广告”字样;一些探店视频则存在内容以假乱真、商品和服务假冒伪劣等风险;还有一些探店的“网红”成了商家的“隐形”代言人,通过所谓的“好评”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种种“探店”中存在的问题和乱象表明,如果一些“探店”已经不再只是单纯的兴趣分享行为,而成为一种商业营销的手段,那么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等问题就更需要认真加以对待。
网友评论更多
10开封z
副市长暗访多次询问 女工作人员戴耳机听歌不理睬🌥🌦
2024-12-03 09:57:44 推荐
187****1870 回复 184****9552:西纳·洛桑旦贝坚赞活佛逝世,享年81岁🌧来自洛阳
187****9622 回复 184****4261:安徽医卫系统又双叒掀反腐风暴 5个月落马16人🌨来自平顶山
157****7547: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来自安阳
59鹤壁589
曾为陈水扁绝食的她 为何与蔡英文划清界限?🌫🌬
2024-12-02 02:23:08 推荐
永久VIP:空军:徐勇凌早已退出现役移交地方🌭来自新乡
158****2595:西安大学生在外地服毒身亡 家人接到大量催款电话🌮来自焦作
158****8140 回复 666🌯:吕秀莲“要切腹自杀”:不忍台湾在民进党执政下沦亡🌰来自濮阳
62许昌bd
崔永元:5日约见税务部门面交材料🌱🌲
2024-12-01 07:16:11 不推荐
漯河ti:崔永元:范冰冰已向我道歉,阴阳合同还有大人物🌳
186****1188 回复 159****1409:崔永元“一抽屉合同”杀伤力爆表:100多亿瞬间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