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学生关系“越界”与“越轨”的现象也频发。上述研究指出,研究生师生关系是以人际关系为基础,具有明显的复合性特质——包含情感关系、管理关系、伦理关系等的一种多重综合性关系。越轨型“导生关系”中可能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当事人把“性资源”作为学术成果或论文发表的交换品,恶化了学术风气、社会风气,玷污了科学与学术的圣殿。
上述研究进一步阐述,压榨型“导生关系”中的剥削行为——导师的“廉价劳动力”、实验室里的“科研工厂”,这些都形象刻画了部分研究生的现实生存体验,把本质上是科研指导的师生关系转换为包含着利益诉求的“雇佣关系”。压榨式“导生关系”偏向是导师通过给予一定的补贴或“薪水”,将自己名下的研究生视为可以带来“收益”的免费或廉价劳动力。
通常来说,从事理工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较多地和相关企业有着密切的长期合作机会,导师常常会利用自身与企业的关系或者基于这些关系获得的横向课题,带领研究生参与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引导研究生从事相关专业方向的科研或实验活动。但在雇员式的师生关系中,这样的实践机会却有着剥削的属性,不仅容易发生科研成果归属不明确的学术道德问题,更为严重的是不尊重学生的基本权利,此种情形下的研究生甚至可能沦为导师榨取利益的“附庸”。
第二,完善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制度。需要改变导生随缘式组合带来的陌生,建立导生双方充分了解之后双向选择的缓冲期和程序,尽可能使导生相契合,提升导生共同体建设的匹配性。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4月,《研究生教育研究》期刊发布的《从“陌生人”到“共同体”:高校导生关系的转向》论文也指出,制度是决定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人为设定的制约,完善高校导生管理制度可以孕育导师复合共同体建设的制度力量。
不过,导师和学生获益的程度和交换的需求可能并不是一致的。例如门阀式师生关系强调学术资源的内部延续和排他性,学徒式师生关系则强调保持导师的权威性,雇员式师生关系体现为导师对学生劳动力的占有,亲子式师生关系则表现为导师家长般的大包大揽。
一般来说,就研究生师生关系而言,“利己”和“利他”是双向的。各种类型的师生关系基本上都是导师主导的,导师可以把学生作为自己的助手,研究生也可以从导师那里获得科研指导和帮助。
万悦体育官方网站4月9日,北京邮电大学15名研究生共同举报该校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副教授郑某师德失范。举报者称,郑某差遣实验室同学做了许多科研以外的事情,如长期代取大量快递,开车接送其朋友和家人,去其家里打扫卫生,代其网购日常用品、退货,为其女儿做作业,在其女儿参加考试时为其作弊等。此外,举报信还提到研究生工资被截留、频繁开会、休息时间被压缩等。
第三,建立导生利益管理和申诉制度,确保双方正当权益。尤其要建立学生的利益保护制度,形成详细的利益裁决、调节制度,保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美国高校已有成熟的利益冲突政策,如加州大学《研究生利益冲突政策》中既有利益分类,也有利益保障、冲突防范详细措施,可资借鉴。只有建立明确的利益保护制度规范,才能更好改善“导生关系”实践中的利益失衡,构建导生的利益共同体,导生在利益协同、共创共生中也会更具建设复合共同体的内在动力。
为此,该研究建议,针对不合理不和谐的师生关系,如雇员式、门阀式、父母子女式的师生关系可能诱发的学术道德风险,高校和科研机构要及时发现并实施干预,例如建立定期的师生关系健康标准测评、组织专项委员会定期考核导师自身科研学术道德品质。同时对研究生及其导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师生关系测评,及时考量研究生师生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在培育学术道德意识的同时,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师生关系,致力于构建常态化、规范化的学术生态环境。
这并非孤例。早前1月,华中农业大学11名硕博学生联名举报该校动物营养系教授黄某某存在学术造假行为。举报信长达125页,列举了黄某某指示学生在科研实验中进行数据篡改、重复使用、编造数据等行为,并且举报黄某某还存在操纵同行评审、克扣学生劳务费、打压学生、论文不当署名、教材编写造假、教学不端等行为。而后,华中农业大学发布情况通报,称认定黄某某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停止其校内所有职务和工作。
“导生关系”失序现象为何频发?上海海事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王伯承去年发布《“导生关系”失序的学术道德风险诱发、逻辑机理及应对》的研究论文,并指出,诸多学术不端案例越来越表明,研究生培养过程当中的师生关系失序是滋生学术道德风险的重要源头之一。门阀式、学徒式、雇员式、亲子式的“导生关系”都会衍生出相应的思想层面和行为层面的学术道德问题。师生关系失序与学术道德的逻辑关联表现为导师“放养”与学生“佛系”、导师对学生过分溺爱、学生对老师“溜须拍马”、导师对学生“压榨与剥削”、师生关系的“越界”与“越轨”等。这些类型的师生关系不同程度地导致着学术不端现象发生。
另外,导师放任不管、疏于指导也是学生举报所列出的关键点之一。上述研究解释这种放任型“导生关系”的表现和成因:高等教育的教学和科研属性,使得科研突出的导师容易被吸纳到行政管理岗位。同样地,部分专职行政领导也会兼任研究生导师。在此种情境下,部分导师因为行政管理事务繁忙,无暇顾及研究生,或是只在关键节点上象征性地处理一下。现实中,高等教育扩招、慢就业、缓就业、不就业进一步催生了“考研热”——大部分考研“上岸”的学生本身科研态度不积极,再加上导师自身责任心不足或能力不够,履行不了身为导师的责任,对学生的论文撰写指导和科研能力提升都采取不了了之的态度。
第一,严格执行导师管理制度中的“立德树人”规范。2021年《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把立德树人、指导精力等纳入了导师评价体系。但一直以来,各高校导师考核管理中对立德树人规范的执行刚性不足,需要有强有力的制度供给来改变。贯彻立德树人管理规范可以加强“导生关系”中对立德树人的重视,改善“导生关系”立德树人形式化、遮蔽成长的实践异化,强化导生成长共同体的构建。
“高等教育承担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重任,研究生师生是科研学术指导中不可分割的共同体,只有在和谐健康的环境中才能发展为良性互动、彼此渗透、创新协同、联系紧密的学术共同体。”上述研究总结。
导师和学生之间交换需求不仅包括积极努力地获取,也包括“不作为”的种种可能性。这典型地表现为导师“放养”与学生“高情商”,特别是研究生通过承担导师及其家庭的生活事宜来换取导师的学术资源与获得相应学位的机会;导师则通过对学生的提携,来换取学生对自己生活上的回馈。
回顾近几年学生举报导师所涉及的师德、学术问题,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压榨型“导生关系”。王伯承在研究中指出,压榨型“导生关系”偏向集中表现为雇员式师生关系,该关系表面上是平等的价值交换关系,实质上却是导师凭借自身的地位,人为地制造的一种不平等关系——不可避免地存在导师压榨研究生的时间、精力,或直接侵占研究生的研究成果。譬如学生撰写的论文或科研成果的署名权问题,导师理所当然地认为署名权归自己所有或者归自己支配,比如安排给其他并未实际参与研究的个人或群体,进而产生各种不当署名的学术不端现象。
上述研究认为,谋求利益是“导生关系”失序的基础,得失计算是衡量“导生关系”失序的尺度,交换需求是“导生关系”失序的本质。
10日,北京邮电大学发布通报:郑某未能正确履行研究生导师职责,对学生学业疏于指导;未能做到关心爱护学生,要求学生从事与学习、科研无关事宜;未按学校相关规定给学生发放助研津贴。学校决定取消郑某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教学工作,给予降低岗位等级行政处分,岗位等级由副教授七级降为讲师十级。
从学生的角度来看,找一个好的“老板”,为自己的人生规划铺路。从导师的角度来看,其典型特质是希望学生能给自己“干活”,因此在研究生培养的过程中表现为导师安排研究生完成自己主持的课题项目,或者指派研究生分担导师教职的教学工作量,从而忽视对学生的学术指导。更有甚者,导师在校外开设营利性机构,利用研究生给自己当兼职或全职员工,却又不支付符合市场价值的薪水。因此,在部分研究生眼里,这样的导师就是“资本家”,而自己就是蓝领工人,唯有熬到毕业才能“工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