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体育平台登录🔪
金博体育平台登录据最高检8月16日消息,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助推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依法从严惩治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财务造假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于近日印发《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明确财务造假犯罪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重点问题。
《解答》明确,对公司、企业违反规定在账目上作跨期确认的,伪造财务数据后又实施虚假平账行为的,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违法行为有继续状态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层级多、链条长,涉及的公司、企业人员较多的,坚持分层分类处理;对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答》坚持零容忍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强调全链条追诉实施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人员,为财务造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中介组织,以及其他配合上市公司实施财务造假犯罪的单位和个人。明确“情节特别严重”升档情节的把握标准,充分发挥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升档法定刑的震慑作用。明确对于欺诈发行证券后,在持续经营阶段又实施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的,以及为欺诈发行证券向金融监管单位或人员行贿,又构成行贿犯罪的,均数罪并罚。
最高检介绍,《解答》共4部分15条,就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总体要求,欺诈发行证券罪构成要件的把握及立案追诉标准的适用,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构成要件的把握及立案追诉标准的适用,中介组织及其人员犯罪认定等问题提出明确意见。
《解答》要求,对立案追诉标准要准确理解适用。两罪多项标准没有先后适用顺序,符合多项标准的必须全部查明;“直接经济损失”的认定可以参照民事判决或者依法委托专门机构出具测算报告;详细规定了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营业收入、利润以及未按照规定披露重大事项涉及数额占比的计算标准和方法。
🔫(撰稿:二连浩特)解锁新质生产力,打造高品质汽车车身 | PRC...
12-01振博奇🔷
决胜最后1毫米!协作机器人在真实场景下的...
11-29森森旭🔸
直击SNEC光伏展,“智”造耀眼未来
12-01仕德🔹
安芯同行丨安勤科技与兆芯携手,共促国产芯...
12-01源扬🔺
IP67系列成功通过UL认证,品质再获国际认可...
11-30铁顿龙🔻
十万个“魏”什么 | 现场接线——现代工业...
12-01魅力鞋舞🔼
展会邀请 | 安川联合伏能士,携人机协作机...
11-30云计算🔽
【客户视界】“可靠又耐用”,石化行业的他...
12-01足尖时光l
秒懂|储能那些事儿
12-01学子之选b
邀请函 | 威图邀您参加2024产线设备出口认...
12-01悦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