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b客户

 

kb客户

🛥kb客户🛩     

那么,邱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防卫过当呢?法院认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以足以制止并使防卫人免受家暴不法侵害的需要为标准,根据防卫人所处的环境、面临的危险程度、采取的制止暴力的手段、施暴人正在实施家暴的严重程度、造成施暴人重大损害的程度以及既往家暴史等进行综合判断。

kb客户【说法】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邱女士在自己遭到辱骂、殴打后,虽藏有刀具,但未立即持刀反抗,而顺势放下刀具藏于床头,反映出邱女士此时仍保持隐忍和克制。张某对孩子殴打时,具有造成孩子再造耳廓严重受损的明显危险。邱女士徒手制止无果后,情急之中持刀制止张某对孩子的伤害、避免严重损害后果的行为具有正当性。判断邱女士的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充分体谅一个母亲为保护孩子免受伤害的急迫心情,还应充分考虑孩子身体的特殊状况和邱女士紧张焦虑状态下的正常应激反应。不能以事后冷静的旁观者的立场,过分苛求防卫人“手段对等”,要设身处地对事发起因、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后果、当时的客观情境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审理法院认为,邱女士因婚姻纠纷在分居期间遭受张某的纠缠滋扰直至凌晨时分,自己和孩子先后遭受殴打。为防止孩子手术不足一月的再造耳廓受损,邱女士在徒手制止张某暴力侵害未果的情形下,持水果刀扎刺张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主观、对象等条件。

🛫(撰稿:东兴)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未经本平台授权,严禁转载!
展开
支持楼主

33人支持

阅读原文阅读 7464回复 9
举报
    全部评论
    • 默认
    • 最新
    • 楼主
    • 纳斯🛬LV8六年级
      2楼
      威格勒AHTE首秀完美收官 | 现场亮点回顾🛰
      12-04   来自凭祥
      7回复
    • 🛳妙梦耀LV1大学四年级
      3楼
      威格勒首次亮相 AHTE 2024 | 欢迎扫码注册...🛴
      12-02   来自合山
      1回复
    • 苏鸿🛵LV8幼儿园
      4楼
      威格勒 | M18 螺纹结构的不锈钢外壳超声波...🛶
      12-04   来自靖西
      1回复
    • 和志天LV2大学三年级
      5楼
      威格勒丨流速和温度,用一个传感器搞定。🛷
      12-02   来自平果
      7回复
    • 荣苏启🛸🛹LV6大学三年级
      6楼
      weClass 威课堂 | 小巧灵活的光纤传感器,...🛺
      12-04   来自荔浦
      4回复
    • 辉鸿LV4大学四年级
      7楼
      凯尼派克:我们在慕尼黑电子展等你🤖
      12-02   来自海口
      回复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最热圈子
    • #展会直击|人气爆棚!Lubeworks路博精彩亮相...#

      4
    • #伊顿亮相慕尼黑上海电子展,全线产品赋能产...#

      醉人果汁

      6
    • #「扎根中国,服务全球」松下自动化苏州开发...#

      威宝

      3
    • #AI来袭,制造企业数智化的确定与不确定

      邦友

      5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随时随地关注kb客户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