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审理中,承办法官发现被告人努某的指定辩护人没有按照法律程序庭前查阅案卷、没有与被告人会见沟通充分了解案情,并在庭审中违反职业道德控诉被告人,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认为原审程序违法,处理不当,遂将案件发回重审。
4月25日,喀什中院以《以案释法 | 罕见:辩护人要求加重处罚被告人,二审:程序违法,发回重审》为题,在其官方微信等平台通报了这一案件。
原审法院审理后,采纳了该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被告人努某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判决送达后,被告人努某不服提出上诉。
2023年11月9日,一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努某猥亵儿童罪一案中,被告人努某的指定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努某虽没有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案件的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其犯罪行为。检察机关提出的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的量刑建议过轻,望法院按照罪行相适应原则,加重处罚被告人努某”的辩护意见,导致庭审中首次出现“控辩双方职责颠倒”的情形。
澳门171212com近日,新疆喀什中院披露了一起控辩双方职责颠倒的刑事案件。一审法院在对努某猥亵儿童案审理时,检察机关提出判刑六年的量刑建议,但辩护人却认为该量刑建议过轻,应该加重对被告人努某的处罚。一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意见,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审法院认为,该辩护人的行为违反刑诉法规定,遂将案件发回重审。
喀什中院认为,在刑事案件中,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依法独立履行职务,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没有控诉的义务。在该起案件中,辩护人的行为违反律师职业规范以及刑诉法规定。
该文最后引用“法官说法”称,辩护人和指定辩护人也称为律师,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同时,也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辩护人承担辩护职能时,仅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不能成为“第二个公诉人”,也不能成为被告人的代言人,应有效保护法律尊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轻罪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网友评论更多
72阿尔山s
珍酒发力带动珍酒李渡“双增”,上半年经调整净利10.2亿🌏🌐
2024-11-26 22:20:32 推荐
187****1753 回复 184****3126:粉笔2024中期业绩:净利润大涨240.9%,AI带动降本增效🌑来自二连浩特
187****8369 回复 184****2956:美团CEO王兴内部邮件公开,组织架构再调整🌒来自锡林浩特
157****5499: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来自乌鲁木齐
75克拉玛依529
LV 巧克力引发抢购🌕🌖
2024-11-26 01:03:13 推荐
永久VIP:成都市民拍到 7 个太阳同框🌗来自吐鲁番
158****1226:《黑神话:悟空》正式解锁🌘来自哈密
158****1262 回复 666🌙:你会接受降薪 1K 上四休三吗🌚来自县级:喀什
25阿克苏yp
你会挑战禁音一个月吗🌛🌜
2024-11-28 05:29:33 不推荐
库车fo:全红婵称练 207C 摔进水里很痛🌝
186****6281 回复 159****5030:为什么车库要建在地下🌞